政協委員質疑電信業每年70億元欺詐性收費
作者: 杜宇、張建平 文章來源: 新華網 本站發布時間:2006-03-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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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 (記者杜宇、張建平) “電信收費中的欺詐現象花樣百出,不斷翻新,讓用戶防不勝防,既損害廣大用戶的利益,也擾亂了電信市場,成為社會公害。”全國政協委員陸錫蕾說起電信亂收費現象就義憤填膺。nn 電信服務欺詐性收費的“六種武器”nn 電信收費中的欺詐現象,可謂五花八門,陸錫蕾委員總結了六條:nn --“隱形”未接電話,偽裝信息服務下圈套。很多手機用戶會經常發現有陌生的未接電話和短信。用戶若回復,便會被強制訂購某些服務;而某些陌生電話則是國內或境外熱線偽裝成國內普通號碼,消費者一旦回撥就會產生巨額費用。nn --欺詐短信強收費。手機總會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信息,用戶若不取消訂制,免費短信幾天后就會轉為收費。--手機注冊設玄機。一些用戶在手機注冊時獲得免費服務的一些網站,會被一些不法經營者悄悄地強制訂制一些高額短信服務。nn --“無原則”為信息網站代扣信息費。無論何種服務、無論是否存在服務,只要用戶沒有發現或沒有投訴,電信部門都不作任何審判,先為信息網站代扣信息費,然后和信息服務商分成。nn --用戶被強制接受服務。電信運營商不斷設置新的服務項目,向所有用戶開通,要求不接受該項服務的用戶取消,而用戶根本無法及時知道、及時取消。--不明收費,金額多在幾元或幾十元,大多數用戶怕索賠費時費力,只好默認。nn 70億元的電信亂收費為何屢屢得逞?nn 陸錫蕾委員說:“據調查統計,全國60%以上的移動電話用戶和小靈通用戶遭受過電信服務欺詐性收費。平均每年每門30元,照此比例估算,全國每年產生的電信欺詐性收費高達70億元以上。能夠通過投訴或訴訟獲得返還的數額微乎其微。”nn 電信服務欺詐性收費為何能夠屢屢得逞?陸錫蕾委員說,首先電信運營商為信息服務商提供服務時收取15%左右分成的“行規”,使得電信運營商與信息服務商之間形成了共同利益,進而使得電信運營商姑息、放縱信息服務商的非法行為。nn 其次,電信亂收費的違法成本過低。比如,一個幾元的信息服務項目,代扣數百萬甚至數千萬用戶后,獲利甚巨。但只有少數用戶會查詢發現,只有更少數的用戶會投訴索賠,在投訴索賠過程中能夠堅持下來的用戶更少,從而使得這些非法行為的賠償風險很低。nn 遏制電信亂收費,政府部門要大力作為陸錫蕾委員表示,國家有關部門在解決電信亂收費問題中應該大力作為。他建議,信息產業部及時制定相關條款,明確規定電信運營商不得代扣基本電信服務費用之外的任何費用,不得以“繳費便利”為理由,堅持使用代扣“基本電信費與信息服務費混合繳納”的繳費方式。司法部門對于電信服務中的欺詐行為,應視欺詐范圍和欺詐金額,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對已判定的欺詐亂收費行為,應判令電信運營商、信息服務商向用戶退返費用并予以賠償,并強制執行。nn 工商管理部門對于電信服務中的群發短信、群發語音信息等,應視作廣告發布。要對其發布主體、發布內容、發布范圍實行嚴格核定,未經核定的,電信運營商應承擔責任。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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