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旅游消費提示
作者: 文章來源: 成都市消費者協會 本站發布時間:2006-05-26 00:00
564
nn n 隨著內地赴港澳旅游的人數急劇增長,相關的消費投訴也在上升。香港消委會20O4年接獲內地旅客投訴98O起;2005年則增加至 1316起,上升了34%;澳門消委會2005年接獲內地投訴也達209起;約占其全年總投訴的6%。針對存在的問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成都市消協發布港澳旅游消費提示:nn 一、警惕購物團和附加費。內地旅游團把旅客送到港澳兩地,讓旅游社帶旅客購物;取其回扣以補貼接待支出,導致消費者所買商品價格較高。同時專門針對消費力低的兒童及老人征收附加費以彌補回扣不足。一些旅游團甚至假借香港政府名義向游客征收“人頭費”、“旅游費”。目前上述現象已引起香港有關組織和國家旅游局的注意,消費者要提高警惕,盡可能拒絕參加購物團。nn 二、赴港旅游購物注意退款期限。凡參加香港旅游團由導游帶至商鋪購物的游客,如其購買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可在14天內要求導游安排跟商戶退貨。消費者具體購物過程中,可依據該商戶是否獲得香港旅游局的“優”字標志識別其商品優劣。購買影音貴價產品可登陸香港消委會《選擇》月刊網頁(http://choice.yp.com.hk)查看相關信息。nn 三、赴港旅游消費投訴須知:(一)香港物價完全開放,商品價格由消費者與商戶自行協定。消費者不能以“價格欺詐”作為投訴及退貨、退款的理由。(二)香港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化妝品必須注明保質期、生產地點及成份,但是規定化妝產品必須保證其安全性。(三)香港沒有內地的 “三包”規定;但相關條例規定,商人出售的產品必須符合安全標準。若有問題,視個別情況包修或退貨。nn (成都市消費者協會)
注:本文轉載自成都市消費者協會,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侵權行為,請聯系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