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亂轉載,侵權要受罰
作者: 文章來源: 沈陽晚報 本站發布時間:2006-06-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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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本報訊(記者白昕)因為文章的精彩,網絡寫手的作品很可能在自己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轉載、被鏈接。6月18日記者從信產部門獲悉,由國務院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將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一對信息傳播權進行細化的國家法規,將會保護作者的權利。nn《條例》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刪除或者改變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但由于技術上的原因無法避免刪除或者改變的除外。有侵權行為的,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nn在強化罰則的同時,該條例也借鑒了一些國際通行做法,注意平衡作品權利人、網絡服務提供者、作品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系,這種靈活原則有利于發揮網絡傳播作品的社會效益。新法規對網絡服務商規定了四種免責情形,比如一些提供搜索、鏈接服務的大型網站,在接到網上著作權人通知書后,如立即斷開與侵權作品的鏈接,就不必承擔賠償責任。nn2006年06月19日 來源:沈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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