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醫療鑒定 訴請難獲支持
作者: 楊立 王珠花 文章來源: 人民法院報 本站發布時間:2005-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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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11月29日,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法院審結了一起醫療糾紛案件,由于原告不同意做醫療事故鑒定,而被判決駁回訴訟請求。nn?? 2004年7月19日,管某因感覺喉咽部不適到上饒市立醫院五官科就診。主治醫生在管某的病歷上記錄:口因異物不適,進食不暢。診斷為舌根部淋巴濾泡增生。建議微波治療。管某接受微波治療后,總感覺咽干不適。同年8月23日上饒市立醫院再次給管某做微波治療,之后管某仍感不適。nn????2005年3月11日,上饒市立醫院派人陪管某到上海找專家檢查,4月14日,管某再次到上海復診,均無結果。nn????管某向法院起訴,要求醫院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返還在市立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nn?? 法院審理后,上饒市立醫院申請醫療事故鑒定,但管某不肯交出有關治病的材料,鑒定無法進行,導致法院無法確認管某現在的癥狀是微波治療所致還是病情本身癥狀。遂依法作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一審判決。nn?????n來源:人民法院報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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