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規(guī)定:房屋租給傳銷者 房東也將受嚴懲
作者: 文章來源: 新華網 本站發(fā)布時間:2006-10-10 00:00
655
????把房子出租給從事傳銷活動的不法分子,房東也要受到嚴懲,這是福建省政府日前印發(fā)的《福建省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推出的新規(guī)定。 nn 根據《方案》部署,福建省將從即日起,以福州、廈門、泉州、莆田等4個市為重點地區(qū),展開為期9個月的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除了打擊、取締“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lián)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外,還明確指出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若將房屋出租給不法分子從事傳銷活動,包括通過互聯(lián)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一經查實,房屋所有單位或個人也將受到嚴懲。 nn 此外,福建省還將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yè)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以及為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為。nn??
注:本文轉載自新華網,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侵權行為,請聯(lián)系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