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買到假貨旅行社賠償
作者: 文章來源: 新華社 本站發布時間:2006-10-12 00:00
717
???《廣州市旅游條例(修訂稿)》近日已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完畢,將予以實施。“修訂稿”首次明確了“導游服務費”的概念。nn 修訂稿規定:“旅行社應當在對外報價中,將導游服務費單獨列出”。部分旅行社表示,修訂稿實施后,會考慮通過行業協會制定一個統一的導游服務費標準。nn 修訂稿關于“旅行社先行賠付”的有關條款規定:“旅游者在與旅行社書面合同約定的旅游商店內購買商品,旅游商店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賠償;旅行社賠償后,可以向商品的銷售者追償。”nn
注:本文轉載自新華社,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侵權行為,請聯系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