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閘蟹致癌疑人為制造 昆山市政府出面反駁
作者: 文章來源: 中國消費網 本站發布時間:2006-10-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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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會長楊維龍昨天表示,“致癌一說”目前疑人為制造。nn 針對“陽澄湖大閘蟹在臺灣檢出致癌物”的報道,昆山市政府昨日向社會公布了最新調查結果并提出三點“不明白之處”。n n 昆山市政府是在其政府網站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上海東方早報記者了解到,在前天得知“陽澄湖大閘蟹在臺灣檢出致癌物”消息后,昆山當地立即組織了多個部門進行徹查,并于昨天通過政府網站發布了《關于媒體報道陽澄湖大閘蟹驗出硝基呋喃超標事件的調查》(以下簡稱《調查》)一文。nn “2006年10月18日,臺灣媒體稱,臺灣民進黨‘立委’鄭國忠指出,‘衛生署’委托‘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檢從中國大陸進口的大閘蟹,驗出含有禁用抗生素。‘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蕭東鳴晚間響應,今年9月1日至10月12日,大陸銷到臺灣的大閘蟹共154批,其中對59批進行抽檢,至少有一批629公斤驗出含致癌物質硝基呋喃代謝物,進口商為臺北昆山陽澄湖水產有限公司。對此事件,市領導高度重視,各部門對該公司生產、出口、檢疫情況進行了調查。”nn 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會長楊維龍昨天表示,“致癌一說”目前疑人為制造。nn 調查稱,今年9月至10月12日,經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合格的出口大閘蟹十批,其中到臺灣八批2570公斤,韓國兩批120公斤。這些批次的出口產品,昆山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從起捕、裝箱、封運過程均有工作人員現場監督,并對產品進行了抽樣檢測,各項檢測結果均合格,符合我國有關大閘蟹出口標準,其中硝基呋喃代謝物的量低于0.5ppb,屬于未檢出。nn 與此同時,9月15日銷往臺灣的629公斤蟹,經臺灣“衛生署”檢驗,于2006年9月18日依輸入食品查驗辦法抽批檢驗方式檢驗合格后允許在臺灣市場銷售,該批次《輸入食品查驗證明》于2006年9月29日出具并傳給公司,以后的七批次均通過檢驗合格,其中四批《輸入食品查驗證明》已出具。nn 不過,10月18日,有媒體卻報出,9月15日銷往臺灣的629公斤蟹被驗出硝基呋喃類代謝物超標,檢出量為4.67ppb。nn 對于上述自相矛盾行為,《調查》認為“陽澄湖大閘蟹在臺灣檢出致癌物的報道尚有許多不明白之處”。并在最后表示,建議兩岸加強信息溝通,盡快查清該事件中的許多不明之處。nn 三點質疑nn 首先,9月18日臺灣“衛生署”已對該批次檢驗合格放行,同一臺灣“衛生署”為何于10月中旬再表示9月18日該批次蟹檢測不合格?nn 其次,以鮮活水產品即檢即放的慣例,活水產品只要檢驗合格即可放行,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依據上批次臺灣“衛生署”合格通知,才會再檢驗下批次的蟹,然后銷往臺灣。現在已連續放行了八批次,為何會在八批后才推翻檢測結果?nn 再次,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蟹出口時依國家規定對蟹進行嚴格的檢驗,結果均符合我國有關大閘蟹出口有關標準,為何在臺灣會有如此大的檢測差距。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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