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公司經營不善 老板指使詐騙618萬
作者: 文章來源: 中國法院網 本站發布時間:2006-11-06 00:00
1328
?nn 上海奧信郵通通信網絡發展有限公司因長期經營不善,在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勝云的指使下,明知無力履行合同,卻仍與10家單位簽訂購銷合同,騙取價值達 618.3萬余元的電腦網絡設備等商品。近日,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奧信網絡公司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勝云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nn 經法院審理查明,從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期間,注冊在外高橋保稅區的奧信網絡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勝云,在明知公司負債累累,無力履行合同的情況下,仍授意與上海、北京等10家被害單位簽訂購銷合同,將騙取所得的價值 618.3萬余元的電腦無力設備等商品用于抵債,妄圖拖延公司繼續負債運作。在供方單位提供了商品貨物后,卻遲遲未能討得貨款的情況下報案,案發。nn 法院認為,奧信網絡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劉勝云作為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他的行為與公司的行為均構成了合同詐騙罪。鑒于劉勝云有自首情節,法院在作出上述的判決同時,追繳贓款618.3萬余元發還受害單位。nn來源:中國法院網
注:本文轉載自中國法院網,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侵權行為,請聯系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